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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南市2020年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验收工作和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4 10:15:00 来源: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贡嘎县、扎囊县农业农村局(草奖办):

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藏草奖组发﹝2017﹞1号)《西藏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精神,我局拟于9月中旬开展山南市2020年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验收工作和山南市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山南市2020年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市级初验方案》和《山南市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验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县(区)接到通知后,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山南市2020年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市级验收方案

      2.山南市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验收方案

 

         山南市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4

 

附件1

山南市2020年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奖励机制工作验收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草奖办《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藏草奖组发﹝2017﹞1号)精神,拟定于9月份开展山南市2020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市级初验工作,现验收方案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20年9月27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2、验收范围:贡嘎县、扎囊县

二、验收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实效的原则,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三、验收依据

自治区草奖办《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藏草奖组发﹝2017﹞1号)文件。

四、验收内容

1.草奖政策是否宣传到位;

2.查验牲畜清点及公示是否到位;

3.牲畜清点逻辑关系是否准确;

4.是否签订各项目标责任书;

5.资金兑现测算是否准确;

6.各项文件资料是否完整;

7.草原监督员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草原监督员选聘及建档立卡情况;

8.乡(镇)自查、县(区)级自验情况;

9.禁牧草原管控情况;

10.2019年度草奖资金兑现情况;

11.草奖信息录入情况;

12.牲畜清点、资金核算张榜公示情况及相关佐证依据等。

13.对各县(区)养殖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及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各县区至少安排3个养殖场)。

 五、验收组组成

   (一)验收人员。针对此次验收,由市草奖办成立专项验收组,贡嘎县、扎囊县草奖办负责人为市级验收组成员,全程参与验收工作

组  长:洛桑达瓦  市农业农村局级调研员

成  员:索朗次仁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科副科长

            王 桂 文  市农业农村局(短期援藏)

   (二)验收方法。一是听取县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落实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实地检查核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情况,深入各乡(镇)村(居)的农牧户、放牧点开展检查验收,详细了解相关补助奖励政策的到位落实情况;三是查阅县(区)、乡(镇)、村(居)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各类基础资料、档案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四是根据以上情况进行验收结果汇总

(三)验收方式。一是乡(镇)数在6个(含6个)以下的县,抽验的乡(镇)不少于2个,其中县推荐1个;乡(镇)数在7个以上(含7个)、10个以下的县,抽验的乡(镇)不少于3个,其中县推荐1个;乡(镇)数在10个以上的县,抽验的乡(镇)不少于4个,其中县推荐2个;二是每个乡(镇)抽查2—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10个农牧户。三是验收组根据实地核查及查验相关资料情况,将相关汇总意见反馈到各县草奖办,并对不合格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10天。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验收组成员要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验收方案各项要求开展好验收工作,不得降低验收各项指标要求;验收过程中严防出现打感情分、关系分现象,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为自治区终验不留隐患和死角;

(二)严守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杜绝出现私拿卡要、私自接受土特产及招待宴请等现象。

(三)确保安全。相关县、区做好接受检查准备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信息畅通。

 附件:1.山南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20年工作验收评分表(无禁牧              任务县)

 2.山南市2020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乡(镇)验收表

 3.山南市2020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入户检查验收表

 

附件2:

山南市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验收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退耕还草政策,促进农牧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2017年实施退耕还草近2万亩,现按照《西藏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其方案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20年9月27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2、验收范围:贡嘎县、扎囊县

二、验收人员

针对此次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验收组,各县(区)草奖负责人为市级验收组成员,全程参与验收工作

组  长:洛桑达瓦  市农业农村局级调研员

成  员:索朗次仁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科副科长

            王 桂 文  市农业农村局(短期援藏)

三、验收内容

1、验收所采购多年生、一年生牧草种子招标、数量、品种登记表(多年生以紫花苜蓿、披碱草为主,一年生以绿麦草、箭舌豌豆为主,也可结合实际其他优质牧草)。

2、核实登记GPS点位与实际退耕还草点位准确性,核实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是否相符。

3、核查实施退耕还草耕地权属关系的登记及建档立卡情况,即退耕地权属关系(集体、联户、单户或其他耕地)农牧户户主姓名、具体建设坐标、地名、面积、民生卡号、补助资金额度、涉及户数、户主签字等必须要素登记。

4、验收实施退耕还草地,是否符合坡度在25度以上的不适宜耕种且有损生态的坡耕地或严重沙化耕地。

5、检查验收县(区)、乡(镇)、村(居)及农牧户退耕还草种子发放、领取相关登记表。

6、核查退耕还草牧草长势情况及并检查是否采取长期起效相关措施。

7、是否完成县(区)级自验,按照退耕还草完成情况按亩兑现补助资金登记表。

8、深入农牧户了解退耕还草对农牧民群众得实惠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验收组成员要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验收方案各项要求开展好验收工作,不得降低验收各项指标要求;验收过程中严防出现打感情分、关系分现象,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为自治区终验不留隐患和死角;

(二)严守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杜绝出现私拿卡要、私自接受土特产及招待宴请等现象。

(三)确保安全。相关县、区做好接受检查准备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信息畅通。

附件:山南市2017年安排新一轮退耕还草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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