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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13 12:46:37 来源:人民日报

根据中央、区党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2022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反馈大会,向中共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3方面17项48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个方面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7项48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中已完成整改45个(完成率93.75%)、持续推进整改3个,巡察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到了痛定思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现通报如下。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市党委重要部署有弱项。

1.深悟透做实有差距。

1)深学细悟不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三”工作重要论述等大多停留于读文件、简单传达,近三年围绕“三”工作研讨仅1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三”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好农业农村工作。二是结合“改进作风 狠抓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主导作用,制定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计划,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三”工作的重要论述、区党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以及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相关知识纳入学习会重点内容,同时每次学习会安排两名县级干部、两名科级干部围绕主题进行研讨发言。三是按照《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及党支部“三会一课”要求,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强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结合推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发展主题,每人每半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得少于1篇,每月组织开展1次主题研讨,切实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粮食安全和“三”发展等政策学深学透,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四是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时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方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采取专题研讨、座谈交流、讲党课、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载体,借助“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截至目前,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5次、组织研讨4次,收集学习心得体会115篇。

2)学用脱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力。近三年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区市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未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和山南“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时的讲话精神的学习,始终把中央1号文件以及中央、自治区系列“三农”政策学习、解读作为引领“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摆上全局中心工作,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33次,其中集中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2〕9号)等重要文件各达到3次以上。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紧扣年度全市农村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了《农业农村工作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细化了落实举措,明确了全市农村工作、农业农村工作奖惩考核措施。三是精心组织安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1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市“三农”工作,对2021年度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达到13%(含13%)以上的县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安排部署了2022年全市农村工作各项任务。

2.治大局意识不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不到位。

3)担当粮食安全职责使命不力。2021年全市青稞种植面积、产量较上年“双下”,六个县(区)青稞种植面积较上年减少4.02万亩,青稞总产未完成11万吨的年度目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保障粮播面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按照年初签订的粮食生产(青稞产量)目标责任书,汲取2021年青稞减产深刻教训,全力稳定粮食(特别是青稞)种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7万亩(青稞27万亩)。二是强化科技支撑,保障粮食单产。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农牧专业技术干部严格落实“双百农牧科技服务行动”,累计开展包县技术服务900人次,开展技术培训110场参训5000人次,确保粮食安全技术指导到位。严格落实农业科技技术干部包县(区)、乡(镇)“不少于100天”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做到提早发现病虫灾害苗头,及时采取科学有效防害处置措施,有效降低粮食减产欠收。同时,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确保2022年粮食良种覆盖率从2021年91%提升至92.5%,持续提升粮食(特别是青稞)单产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粮食总产。进一步强化局党组成员包县(区)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实地检查粮田翻播收、水肥灌溉、防虫除杂等农田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提前研判自然灾害形势,科学制定应对措施,视情及时启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督导检查秋收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了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预计2022年粮食产量达到16.85万吨(青稞产量达11.2万吨)。四是严格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和2021年未完成青稞种植面积、青稞产量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今年全市完成青稞播种面积27万亩,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年初既定目标任务。

4)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不力。对保障粮食产量和安全与优化粮经饲比例、解决养殖业饲草不足、解决耕地抛荒撂荒以及耕地非粮化等问题思谋不深、举措不实。截至524日,本轮市县联动巡察发现仍有1718.81亩耕地抛荒撂荒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任务55.79%,预计2023年上半年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一是强化督导调度推进整改。局党组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的指示精神,始终将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印发了《耕地抛荒撂荒整治行动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各方职责,成立了工作小组,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建立了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包点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赴包干县(区)开展检查指导,对条件适宜的,督促相关县(区)立即整改;对整改有困难的,提出了意见建议。6月份,我局根据汇总督导情况以市委农办名义印发了《市委农办(乡村振兴办)关于印发<山南市耕地抛荒撂荒和闲置温室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形成整改任务书及时间表,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推进提供了参考。二是多措并举推进整改。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不搞“简单化”、不搞“一刀切”,2021年4月以来开展的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工作为基础,坚持耕地抛荒撂荒问题“动态清零”原则,“一地一法”和“能复耕复种尽量恢复、确有困难及时调整”为基本方法,明确各县(区)委、政府属地管理职责,对照1718.81耕地抛荒撂荒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形成定期调度机制,力争耕地抛荒撂荒问题“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全市耕地抛荒撂荒面积从1718.81亩减少到759.95亩(加查478亩、乃东281.95亩),从涉及12县(区)减少到2个县(区)。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推进整改。联合县(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了《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借助印发文件、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群众,进一步增进群众对土地保护政策的理解和认同,逐步形成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强大舆论氛围,持续提高各级农业农村干部和群众对耕地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助推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四是优化结构比例“稳粮兴牧”。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在保障粮食安全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粮经饲结构比例,逐步扩大优质人工种草面积,全年完成人工种草8.94万亩,其中集中连片1.65万亩、房前屋后3万亩、复种4.29万亩,有效缓解了草畜矛盾。

3.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5)整治闲置温室蔬菜大棚不彻底。截至524日,全市仍有85座温室大棚闲置问题未完成整治,未建立解决蔬菜大棚闲置、废弃问题的长效机制,存在反弹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巩固。一是明确职责抓整改。我局高度重视设施蔬菜大棚废弃、闲置问题整治工作,下发了《市委农办(乡村振兴办)关于印发<山南市耕地抛荒撂荒和闲置温室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再次对闲置温室整治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整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各县(区)委、政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直相关单位为配合部门。援藏建设项目、自治区厅局建设项目、权属不明晰项目等应由各县(区)政府牵头落实整改,驻村工作队建设项目应由相关部门牵头落实整改,企业自建项目应按照合同内容协商整改。目前全市85座闲置蔬菜大棚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督导抓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对整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上报,并利用各种下乡契机现场指导整改工作开展,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注重实效抓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市直各部门、各县(区)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完善整改内容,并按要求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整改情况。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到整改点了解整改推进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压实责任抓整改。由分管副市长对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局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压实闲置温室大棚问题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推进、逐一整改到位销号,并形成防治反弹长效机制。

6)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力。未压实遏制新增违规占用耕地属地责任,监督指导不力,20207月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部署会召开后,全市27宗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截至今年5月仍有15宗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空港新区”甲竹林镇11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我局多次与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对接,并深入实地进行了摸底调研。市人民政府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并请示确定处置主体,目前自治区政府未回复处置意见,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处置意见后,我局及时跟进相关工作。二是针对贡嘎县(2宗)、加查县(1宗)和桑日县(1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我局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9月21日向三县下发了《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通知》,10月24日-25日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再次赴三县进行督导。目前贡嘎县朗杰学乡1宗整改工作已得到西南督察局认可(相关手续办理中),岗堆镇1宗已纳入贡嘎县“三区三线”规划调整(待批复);桑日县1宗、加查县1宗均属国家建设重点项目拆迁安置户占用耕地建房,桑日县农转非报件已呈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待批复),加查县正在组织农转非报件。三是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较为复杂、整治难度大,我局将该项问题整改纳入挂牌督办重要事宜,研究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县(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建立违法用地台账,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四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督促各县(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处置工作力度。对符合用地条件的,督促县(区)农业农村局协调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和用地个人主动完善用地报件,加快申报;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责令县(区)农业农村局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立即整改,该拆除的坚决依法拆除。

7)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不力。2021年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指出山南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截至今年5月仍未完成核查清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占”“两头空”共332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任务的34.64%,预计2022年底全面完成区内清理整改工作,争取2023年上半年完成跨区清理整改工作,并长期巩固。一是按照自治区产改办要求,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结合此次市委巡察工作,我局同步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向六市(地)致《关于协助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复问题的函》,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重复问题的通知》,形成了跨市(地)联系、各县(区)联动的产改工作推进机制。截至目前,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成员身份证信息跨区校检显示集体经济组织“两头占”成员217人(其中区外142人),已完成整改任务的34.64%。二是按照自治区产改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相关要求,我局于9月底完成了全市跨省重复人员相关信息摸排统计,并向自治区产改办致《关于协助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跨省重复问题的函》,已经请求自治区产改办帮助与其它省、市建立联系制度,高位推进跨省“两头占”“两头空”清理整改工作。三是分管副市长对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局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进行了提醒谈话,吸取教训,做到以此为戒。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不到位。

8)边境产业振兴不力。未按照20218月召开的全市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研究制定抵边搬迁配套产业发展方案;错那、洛扎个别抵边搬迁点群众除巡边值守外,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无事可做、无业可守、无钱可赚”的状况,助力边境群众持续增收产业支撑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一是按照全国农业农村援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局立足边境四县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逐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2022年获批了洛扎县色乡牦牛产业强镇,隆子县正在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浪卡子县打隆镇相达牦牛、洛扎县扎日乡绵羊产业强镇项目已纳入自治区2023年项目优先申报计划。二是按照市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发展和村镇建设工作指挥部第5、6次会议精神,我局作为产业发展组牵头单位,联合市经信局、旅发局、乡村振兴局于2022年3月深入全市抵边搬迁安置点进行调研,形成了全市抵边搬迁调研报告,配合自治区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搬迁后续产业规划》,其中规划抵边搬迁点配套产业项目21个,总投资10.71亿元。三是“十三五”时期,边境四县规划实施了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商贸流通业、文化旅游业、资源开发利用等六大类扶贫产业项目87个,总投资11.73亿元,截至目前,全市4个边境县87个扶贫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营。“十三五”时期实施了边境小康产业7大类42个项目,涉及总投资5.96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41个,未完工项目1个(洛扎县入股拉康电站项目)。四是加强边境小康产业项目管理,根据《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十三五”边境小康产业项目清产核资工作的批复》(山政办复〔2022〕36号)精神,我局于2022年7月18日向边境4县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三五”边境小康产业项目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督促边境4县及时开展边境小康产业项目清产核资工作。目前隆子、错那、浪卡子三县已聘请第三方,正在推进此项工作;洛扎县因入股拉康电站项目未完工,待完工后及时推进清产核资,确保已建成项目发挥实效,逐步转变“无事可做、无业可守、无钱可赚”的状况,助力边境群众持续增收。五是结合边境实际情况,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挥当地特色优势,《山南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规划边境四县项目44个,总投资2.7亿元。

9)扶贫产业同质化、小弱散,组织管理不规范,生产经营滞后,扶持政策依赖性强等问题未得到有效破解。全市共217个扶贫产业项目,中低效益119个,占比54.8%。措美县牦牛肉初深加工建设项目、乃东区颇章乡瑞田胡麻油加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一是开展扶贫产业提档升级行动,制定下发了《山南市扶贫产业项目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区)对现有扶贫产业项目按照“巩固提升一批、扶持做大一批、转产止损一批”进行了梳理分类。各县(区)梳理出做大做强项目45个,巩固提升项目138个,转产止损项目34个,并督促县(区)针对各类项目精准制定提档升级措施,推动扶贫产业提质增效,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县(区)属地直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县(区)规范扶贫产业项目运营管理,强化动态监管和指导服务。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期间扶贫产业项目调度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进一步督促县(区)继续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项目监督指导员”和扶贫产业“月调度”制度,每个项目明确了项目监督指导员,并安排专人每月报送扶贫产业月调度表,及时掌握产业项目实时情况,切实加强项目后续监管。三是乃东区颇章乡瑞田胡麻油加工项目已于6月2日复工复产。督促措美县对牦牛肉初深加工建设项目进行了资产评估,并按照《西藏自治区扶贫产业项目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藏党农(乡)办发〔2022〕43号)要求,将该项目列为扶贫产业项目提档升级“转产止损一批”中,目前措美县正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项目现有问题。

10“三品一标”认证滞后。扶贫产品384种,有“三品一标”认证的仅46个,录入国家扶贫名录产品仅30个。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全市脱贫攻坚产业和“十大基地”建设取得的成效,“十四五”以来我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农牧业产业布局,制定了我市“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打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批、认证一批”的原则,大力鼓励引导各县(区)和种植、养殖企业(基地)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并积极配合自治区绿办完成“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培育工作。二是384种扶贫产品进行了梳理,其中属于农产品范畴258种。针对符合或较符合认定条件的农产品,我局积极主动对接经营主体,鼓励引导经营主体申报认定“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目前正在开展“西藏稞源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青稞、黑青稞酒绿色食品,“帕竹荣顺(净土)庄园有限公司”葡萄有机产品认证工作,“错那县勒门巴族乡茶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茶青有机产品认证申报已受理。经与市乡村振兴局对接,由于“十三五”脱贫攻坚行动已结束,国家乡村振兴局已将“国家扶贫产品名录录入系统”关闭,今后不再开展扶贫产品名录录入工作。

5.行职能职责有短板。

11)项目推进不力。截至今年57日,农牧业基本建设“十三五”项目215个,3个未完工,22个未竣工验收;2021年批复“十四五”项目55个,12个未开工,2022年批复17个,仅开工1个。截至20221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形象进度仅39%;20229万亩任务已下达,截至今年5月底项目还未开工,“旧账未还、又添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一是“十三五”项目收尾基本完成。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山南市农牧业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县(区)加紧“十三五”项目实施、验收、录入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十三五”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215个,214个已完成竣工验收,1个正在实施。二是“十四五”项目推进有序。我局责令各项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主动协调上级部门,全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全面推进已批复项目能够及时落地,争取早建设、早完工、早投产。截至目前,“十四五”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78个,已完工35个(占比44.87%),建设中37个(占比47.44%),6个未开工(占比7.69%),完成形象进度投资5.79亿元,完成率70.25%。三是高标项目稳步实施。我局严格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周一调度”“上下联动”部门协调机制,以第三方技术服务指导和行政督导相结合,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每季度以市委农办名义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万亩,总投资2.97亿元,已完成建设面积8.97万亩、完成率99.67%,完成投资2.87亿元;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万亩,总投资2.86亿元,已完成建设面积6.38万亩、完成率70.89%,完成投资1.94亿元。四是明确责任促进长效。针对此项问题,我局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分管副市长对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局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责成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加大项目检查督导力度。

12)项目“一放了之”。2019-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向各县(区)下放农牧业项目90个,涉及资金10.3亿元,因后续跟踪指导不到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存在“不愿接、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个别县不愿承接实施难度较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贡嘎县藏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25月仍未开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9万亩,涉及资金1.58亿元,专项督导检查仅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地区关于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要求,严格执行简政放权规定,坚持“属地管理、规范程序、权责匹配、监督问效”原则,进一步明确农牧业项目市、县管理权限和责任,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着力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项目全程管理能力,逐步解决“不愿接、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局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项目管理科室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督导、抽查、暗查工作,严格实行“周调度、月调度和季通报”,充分发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法人主体责任,对各县(区)项目申报不积极、论证不充分、实施进度慢、跟踪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上报市委农办通报至各县(区)人民政府,高位推进“不愿接、接不住、管不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贡嘎县藏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达到30%。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回头看”抽查力度,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好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项目的全程指导服务,特别是加强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程技术指导和服务,全方位推进不愿接、接不住、管不好”问题整改。

13)动植物重大疫病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针对2018年农牧业灾情、2021年乃东区、贡嘎县动植物疫病灾害事件中暴露出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上下信息沟通不畅、日常监测防范不足、业务指导监督不够等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5月18日召开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市重大办制定印发了2022年山南市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山南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奶牛场布鲁氏菌病牛结合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山南市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并长期执行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原则,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动物疫病处置有效。二是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南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我局组成了专项组,及时对乃东区百荣乳业有限公司奶牛布病进行了处置28家养猪场实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完成了监测;对全市20头以上养殖场防疫落实情况、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证情况、养殖场布局合理情况、日常饲养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严格落实三级农牧专业技术干部“双百农牧科技服务行动”责任,加强了对全市农牧业生产一线技术服务指导、监督培训、动植物疫病监测等工作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隐瞒、缓报、漏报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农牧业领域未发生重大规模性动植物疫病。

14)统筹抓总能力不足。市增收办统筹责任科室能力不强,考核督导大多以上报数据材料为主,实地调研核查少;增收工作数据不精准,数据专业分析欠缺,增收潜力深挖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组建了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推进农牧民增收工作专班组,进一步明确了专班组职权和工作责任,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举措,增强了市增收办统筹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导调研。严格执行“季调度、半年小结、全年总结”要求,明确每季度深入各乡镇、村居开展实地督导调研不得少于2次、每季度召开1次全市增收会议,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落地,增收问题困难及时有效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强数据核准。深入学习中央、区党委、市委各项理论、政策,邀请国家统计局山南调查队对专班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统计工作数据分析等专业学习,不断提升专班组人员数据核准和分析能力,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客观,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四是进一步深挖增收潜力根据各县(区)资源禀赋,以发展产业为基础,以推进项目为抓手,以输出劳务为途径,以落实政策为保障,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截至目前,全市实施项目363个,其中400万以下项目带动农牧民劳务创收7111万元;实施扶贫产业项目217个,辐射带动农牧民89837人,创收1.628亿元;实现转移就业10.1万人、创收9.6亿元;落实各类农牧民补贴资金14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核算,全市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42元,增量1191元,增幅达10%。

15)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市委农工办政治站位不高,未围绕“三”发展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调研,未向市委、市政府提供高质量调研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党委农办工作作为推进新时代全市“三农”工作的主要抓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区党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结合本次巡察整改,进一步配齐配强了市委农办工作力量,强化了市委农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履行好主要职责职能,形成推进“三农”工作的合力。二是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农办制定出台了《山南市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作方案〉的措施》《山南市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山南市关于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山南市农牧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工作机制(试行)》等,并研究起草了《中共山南市委员会 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山南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三农”领域政策性文件,为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切实发挥了决策参谋作用。三是在今年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全面统筹抓好全市疫情防控和“三农”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9月14日-9月24日,局党组书记拉巴次仁同志和局长黄卫军同志分别带队赴十一县区(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前往贡嘎),对疫情防控和“三农”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并及时呈报市委、市政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下有效全市推进“三农”工作、保障农业农村事业稳步发展供了有效决策依据。

16)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不力。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中非农专业、借调、从事行政工作36人,占专技人员总数的36%;新老交替、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够,掌握新技术、科学研究、应对动植物疫病能力不足,不能满足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严格控制借调借用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借调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二是通过“内审与管理评审”的方式,组织技术研讨,互相找差距、找问题,加强“一对一”传帮带。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每人带一名初级职称人员,采取全流程技术交流;同时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承担对各县(区)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具体量化到人、到县三是积极对接湖北、湖南、安徽援藏三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三农”专技人员技能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满足农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队伍。

6.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充分。

17)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2019-2021年召开党组会议60次,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仅7次,且2020、2021年未达到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宜,听取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局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各党支部工作汇报。二是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党组总管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

18)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不力。2021年全区农牧业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综合评估中山南在全区仅排名第5,市农业农村局未按照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抓牢“稳粮”。研究出台了《山南市粮食稳产增产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完成农作物总播面积48.4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01%,粮经饲比例调整为78:15:7,预计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6.85万吨、较2021年增加0.05万吨(其中青稞产量11.2万吨、较2021年增加0.2万吨)。加强蔬菜供给保障能力,全市设施蔬菜在田面积1.45万亩,预计全年实现蔬菜产量7万吨。全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研究制定了《山南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小农项目96个,项目总投资2815.87万元。二是抓细“兴牧”。我局持续狠抓畜牧业生产,全年新生仔畜36万头(只、匹),成活率达到95%,预计年末全市牲畜存栏127万头(只、匹)、出栏44万头(只、匹);完成黄牛改良冻配29600头,完成率98.67%;完成牦牛经济杂交冻配600头,完成率65.43%。落实防灾减灾资金1573万元(其中政府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防抗灾资金1000万元),市级储备防抗灾饲草料893吨、应急农药3吨。完成人工种草面积8.94万亩,新建县乡级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10座,完成投资980万元;实际兑现2022年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资金1.22亿元。预计全年肉、奶产量分别达到2.54万吨、7.36万吨。三是抓实“强特色”。我局立足全市产业发展实际,按照“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十四五”时期,全市共安排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78个,目前已完成投资5.79亿元、完成率70.25%。成功申报了西藏藏鸡优势产业集群1个、桑日葡萄、洛扎牦牛产业强镇2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个。宏农百万羽智能化藏鸡产业园、隆子万头藏猪、森布日奶牛养殖场等重点项目运营平稳。浪卡子县苏格绵羊良种场、扎囊县绿之源蔬菜基地、乃东区寿光模式蔬菜基地等项目有序推进,桑日葡萄基地持续扩大。积极发展壮大家庭农场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累计发展家庭农牧场55家、注册登记农牧民合作社1741家,培育各类示范社51家,龙头企业12家。

19)编制“十四五”规划滞后。《山南市“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截至今年5月仍未审核通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10月12日,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山南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山政办发〔2022〕38号)。

7.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不彻底。

20)人员转隶和职责不明确。原市草原监理站机构撤销后,未明确编制划转及4名人员具体岗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经对接市委组织部,已明确我局原市草原监理站4名人员编制划转及具体岗位,本次二级班子调整同步完成了此项工作。

21)工作交接不到位。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执法职能从市自然资源局划转后工作未交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执法职能划转后的交接工作已于11月1日完成。

22“人”“事”不匹配。机构改革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法律法规权责事项由原来的52项增加至251项,核定编制11个,实际配备4人,且承担原动检所动植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职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一是我局已制定3名执法人员遴选方案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已完成第一批次1名执法人员的遴选工作。利用对口援藏机遇,采取“请进来”的方式,目前已配备一名安徽省援藏人才缓解执法人员紧缺问题。三是以局系统二级班子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充实了执法队领导岗位,配备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大队正副队长、二大队队长。在配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前提下,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藏政发201079号)和《中共山南地区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山南建设的意见》(山党发20152号)精神,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乃东辖区内的动植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职能移交给乃东区,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23)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滞后。乃东区未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贡嘎等4县无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西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设市区不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目前乃东辖区内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均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二是经与市司法局衔接,自今年8月1日起,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各县均已安排专人通过西藏法制教育网进行培训和考核,12月底前各县均至少能拥有两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三是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交叉互评,督促各县参照市级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法制责任制、执法考核评议制等十四项制度开展制度建设,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到位。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27)党组书记践行“四个亲自”不够。近三年党组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2次,未开展述责述廉工作,针对性研究解决廉政风险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内容,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开展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二是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特别是对于廉政风险较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述责述廉力度,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包庇,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三是建立完善了局党组书记管党职责、党组副书记管党职责、党组成员管党职责,并修订完善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七项措施。

28)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掌握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经常性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班子成员、县级干部、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对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进行了梳理,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局党组书记每半年开展1次局党组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做到常提醒、常警示、常约束,有效降低廉政风险点。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部门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三是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

29)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有短板。2021年第3次党组会议研究18项资金项目采购等事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继续抓好后续工作跟踪问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局党组进一步理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关系,确保“三转”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与协调,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与问询。

11.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

30)违规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2021年常规农药采购项目会议确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实际委托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一是吸取教训,及时查明问题产生原因,并将项目资金审批表所附会议纪要替换为最终版会议纪要。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认真落实会议决定,严格把关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审核、签批、印发,严格项目拨款手续、程序审核和把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引以为戒,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1)违反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2021年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一期)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一是吸取教训,经与接乃东区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沟通衔接,该项目于10月6日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用地批复,目前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针对重大项目提早着手开展相关审批手续申报,加强与审批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狠抓项目开工前期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审批程序如期办理、工程进度期完成,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杜绝一切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报”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引以为戒,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2)项目监管缺失。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技术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偷工减料,未做外墙保温;2020年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育苗中心建设项目原材料检测报告造假;2021年山南市奶牛养殖综合厂提升项目原材料检测批次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技术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偷工减料,未做外墙保温问题,市藏鸡产业研究院已经责成西藏兴蜀建筑有限公司、四川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10日整改到位。同时加强项目后续施工过程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不再使用西藏兴蜀建筑有限公司、四川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是针对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育苗中心建设项目原材料检测报告造假的问题,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已经责成施工方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出具书面材料,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监理监督等责任进行了梳理,对档案资料进行了充实完善。三是针对2021年山南市奶牛养殖综合场改造提升项目原材料检测批次不够的问题,市畜牧兽医总站已经责成施工方将现有检测资料整理上报备查,同时严格按照材料检测程序和批次要求,对后续原材料进行了检测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了检测报告。四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3)决策依据资料缺失。奶牛养殖综合厂提升建设等项目无第三方机构竞争比选过程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吸取教训,市畜牧兽医总站安排专人对奶牛养殖综合厂提升建设等项目第三方机构比选资料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对第三方机构资质资料和相关会议纪要进行了整理归档。二是举一反三,组织专人对照项目管理办法,采取查阅项目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目前置审批手续、招标程序及建设关键环节、工程进度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立即整改,确保项目规范建设三是引以为戒,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2.行采购程序不严。

34)畜禽良种繁育中心2018年底以询价方式采购饲料、药品、器材涉及资金21.78万元,询价时间为20181月,实际采购时间为同年12月,且中标单位为未询价公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查明问题产生原因,补齐相关档案资料,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格把关财务报账手续等审核审批环节,做到凭证完整,有理有据。加强对政府采购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三是已通过市委组织部招录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财务工作。

35)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以询价方式釆购燕麦体系山南试验站仪器设备涉及资金4.48万元,实际采购时间为20213月,询价时间为同年8月、10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吸取教训,已责成国家燕麦产业体系山南试验站负责人负责查明问题原因,并上报书面说明。二是举一反三,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政策、财经纪律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报销审核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引以为戒针对此项问题在本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13.务管理不规范。

36)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饲草料采购项目笫二标段、江北林草间作苜蓿草种子采购项目拨付尾款、琼结县鑫畜牧业有限公司规模化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拨付尾款均未附验收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吸取教训,对三个项目尾款拨付凭证进行了再次核实,对不完整的资料进行了补充。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了付款审核程序及所需资料清单,严把审核关,确保做到关口前移、手续齐全、审核到位。三是引以为戒,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7)违规发放补助。2019-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重复报销值班、出差、加班补助涉及资金分别为22286元、138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吸取教训,通过对原始凭证进行再次核查,依照“出差、下乡与值班重复的退回值班补助,值班与加班重复的退回加班补助,值班、出差、加班三项重复的退回值班和加班补助”的原则,局机关退回重复报销资金6935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退回2019-2022年度重复报销资金31304元,待市纪委指定收款账户后及时上缴。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了值班加班出差补助报销流程,严把审核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引以为戒,针对此项问题在本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落差。

1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38)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党组未研究2019年有机肥和防抗灾饲料采购项目涉及资金1717.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属“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9)议事规则不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未细化二级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定;局长办公会议无议事规则,畜牧兽医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议事规则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政工人事科牵头制定、健全、细化了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二是局办公室制定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出台了政务类制度14项(修改完善12项、废除3项、新增2项);市畜牧兽医总站、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制定完善了党支部、站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已经局党组审定通过并严格执行。

15.党建工作有短板。

4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1年党组会议未全面部署党的建设工作;近三年未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压实了党建责任,局党组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指导、协调作用,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末有总结提升,2022年初党组召开了山南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党组成员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配合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同时,全面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各项工作。二是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农业农村工作能力,做到了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党建、业务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要求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查摆进去,全面剖析,真正做到了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三是将党建工作“常抓在手”,局党组书记、副书记在历次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上都对党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强调;今年以来党组责令党总支对系统内4个党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2次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充分结合巡察整改二级班子调整工作,对调整的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述职谈话、民主评议。年底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4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20202021年机关党支部支委会仅召开5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截至目前,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3次、上党课2次。通过严肃党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夯实了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

42)发展党员工作滞后。2019年全局党外干部职工39人,仅发展党员2名,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支部3年内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我局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党建各项工作,强化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战斗性教育,引导积极党外人士向党组织靠拢。2022年局系统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检测中心)、预备党员1人(局机关)。

4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不深入,相互批评红脸出汗不够,辣味不足;202020213名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深刻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避重就轻,敷衍了事,达到班子成员红红脸、出出汗、有辣味的效果。二是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44)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未及时转出党组织关系的16名退休党员三年来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责令党总支、党支部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举一反三,及时对接退休党员安置地党组织,印发了《关于退休党员迁出党组织关系的通知》,与退休党员逐一联系沟通并进行解释说明。截至目前,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11名,3名转出手续正在办理中,2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条件暂不成熟。二是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转出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干部队伍建设不力。

45)干部配备不到位。局机关内设机构空缺科级领导岗位10个;下属二级单位空缺科级领导岗位8个,3个事业单位正职未配备,空缺时间最长达8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一是已完成局系统二级班子调整、干部轮岗工作。二是将干部配备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配备干部。

46)干部轮岗交流不畅。局机关及二级事业单位5名科级干部超过5年未交流轮岗,个别干部同一科室工作时间长达14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已完成局系统二级班子调整、干部轮岗工作。二是把干部轮岗交流形成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局机关科室、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争取3年进行一次轮岗。

47)干部工作不在状态,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激励机制不健全,对中高职称人员缺乏绩效管理措施,部分人员处于“半躺平”状态,年轻专技人员因职数限制无法晋级而工作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巩固。一是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结合“改进作风 狠抓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奖惩激励机制,用事业、感情、待遇留人,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三是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人员设岗定责方案,积极探索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奖励机制,对主动担当、狠抓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7.对巡察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48)对一届市委第九轮 巡察四组巡察“回头看”指出的“党建工作抓的不实、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等问题及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指出的“违规发放值班补助”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许成仓书记在听取二届市委首轮巡察汇报会时的讲话精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具体安排上来,坚持不懈抓好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管得长效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党组定期对局系统内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的党支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全面推进局系统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学习,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程序审核把关,抓紧抓实抓严制度落实,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四是查明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许成仓书记在听取二届市委首轮巡察汇报会时的讲话精神和李亚祥书记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以从严从实、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实际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具体安排上来,研究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对照巡察组反馈的48个问题,逐条研究分析,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了《中共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定了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和直接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检查、督促、报告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安排部署、跟进落实、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整改调度,确保整改成效。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能够立即解决的,要主动协调、立行立改,确保1个月之内整改到位;需要专项整治的,要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11月底前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明确责任、持续用力,确保年内见明显成效。针对整改乱占耕地建房、耕地抛荒撂荒、闲置温室大棚整治等难度较大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积极作为,多次深入问题根源一线,主动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巡察整改期间,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工作督办单36份,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开展提醒谈话12次,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整改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3个持续推进中,巡察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1130日,组织召开了中共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系统地回顾和总结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实现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再认识和再提高,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持续整改的目标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结合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从严从实,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反馈意见后续整改。持续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三更”教育成果,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以“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保持目标不变、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查漏补缺,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压实责任、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延伸拓展巡察成果,对巡察整改过程中修订出台的规章制度,加强学习宣传,强化贯彻执行,为实现单位(部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成熟定型的制度保障。

(二)从严从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时的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局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纠正重部署、轻落实,重教育、轻问责的倾向。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自觉履行好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全面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各项工作。

(三)从严从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领导下的党组书记负责制,严格执行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和工作规则,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把握能力、方向引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和法治思维能力,着力打造锐意进取、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集体班子。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组在干部选任各环节的把关作用。创新举措,健全机制,着力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健全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93-7820634;邮政信箱: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三湘大道13号山南市农业农村局;电子信箱:nmjz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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