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时间:2019-07-18 11:31:3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西藏自治区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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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环保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1月3日将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我区,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吴英杰、政府主席齐扎拉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专门成立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追责问责组,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和追责问责工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83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地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39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诫勉43人,其他处理1人。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拉萨市污水直排问题

拉萨市政府、达孜县(现达孜区)政府及达孜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大量污水直排。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现生态环境厅)解除挂牌督办工作不严不实,工作失职失责。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达孜区副区长、发改委主任陈伟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达孜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书记、主任王斌忠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达孜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邓爽政务警告处分。另有1名地厅级干部、2名县处级干部受到诫勉。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现生态环境厅)在达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认为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并提出摘牌建议,解除挂牌督办工作不严不实,出现失职失责。对生态环境厅党组进行通报批评。

拉萨市人民政府因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大量污水直排。拉萨市人民政府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且在落实自治区挂牌督办整改事项中督促整改进度缓慢。责成拉萨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二、关于林芝市八及曲流域违规占用林地开发问题

1.关于林芝市八及曲流域冰湖三级电站存在违规审批的问题。2016年,林芝亿业水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在八及曲流域修建三级水电站,向巴宜区林业局提交拟使用林地的请示。其中部分保护林地涉及等级变更,巴宜区林业局在未认真审核、未掌握公益林地与保护林地区别的情况下,错把保护林地等级变更以公益林等级变更的名义向巴宜区人民政府提交了申请材料,巴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在没有相关领导签批的情况下,违规下达了等级变更批复,造成不良影响。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巴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向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巴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尼玛次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1名乡科级干部受到诫勉。

2.关于林芝市八及曲流域冰湖五级电站存在违规审批的问题。2012年1月,林芝市比日神山公园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级森林公园。2015年2月,比日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得批复。期间,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现自然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现生态环境厅)、林芝市发改委、林芝市林业局在比日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批前,违规为八及曲流域水电开发规划中的冰湖五级水电站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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