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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 (整改措施序号41-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4-07-25 19:06:33 来源: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反馈问题

    隆子县聂雄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医疗废弃物暂存间无标识牌、称重设备及入库台账

核查情况

    核查养殖周边环境卫生;医(兽)疗废弃物暂存间卫生状况、动物检疫等医(兽)药废弃物管理及转运情况进行核查。

整改目标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以及《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举一反三,组织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涉及150人次从3月份开始陆续到12县(区、市)开展各类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及养殖场兽药废弃物规范管理督导检查工作。以通过整改隆子聂雄奶牛养殖场规范转运医(兽)药废物以及暂存间规范使用及转运不规范问题,促进全市养殖场医(兽)废弃物暂存及转运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

   加强养殖区域卫生医疗(兽医疗),过期农(兽医)药,动物检疫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确保养殖场医疗废物(兽医疗)暂存入库,转运等得到规范化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隆子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

巴桑阿林

联系电话

13908931893  13889032234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通过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以及《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环保可持续发展针对隆子县聂雄兽药废物暂存和转运不规范化管理问题。通过法律宣传、政策引导,实地核查等途径,实现隆子聂雄奶牛养殖场内医(兽)废弃物规范管理和安全转运。做到立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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