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肉、奶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地方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 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调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提出有关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 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各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承担农业执法 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下属行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2000099285938。2022年末实有48人。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11个科室(正科级),机关人员编制为35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含市委农办秘书科科级领导职数2名)。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成立,编制11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原草原工作站职能已划转市林业和草原局,但编制及人员4人在农业农村局,待全市事业改革后确定;藏鸡产业研究院2021年成立,编制5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共有人员编制55名。
内设机构有: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宅基地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水产兽医科(屠宰管理办公室)、农田建设管理科(防灾减灾指导科)、政工人事科、农业综合执法队、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为独立事业单位,目前经费由市农业农村局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3个,包括: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山南市畜牧兽医总站、山南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80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88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63.58万元,上年结转6088.85万元。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24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3.58万元,农林水支出2502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4万元;其他支出1475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280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88.85万元,占21.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89.57万元,占74.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63.58万元,占3.79%。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8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3.31万元,占7.29%;项目支出24935.12万元,占88.92%;政府性基金支出1063.58万元,占3.79%。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042万元。收入为21953.1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8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63.58万元、上年结转6088.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240.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3.58万元;农林水支出2502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4万元;其他支出1475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89.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20.99万元。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51万元,占1.15%,卫生健康支出104.45万元,占0.50%,农林水支出20411.98万元,占97.71%,住房保障支出132.64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02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缴费基数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52.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2.9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补贴调整科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5.11万元。比2022年执行增加13.96万元,增长19.62%。主要原因:缴费基数增加,预算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2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缴费基数增加,预算经费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8.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2.11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增加藏鸡研究院运行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33.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7.58万元,下降37.28%。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3年预算数为627.15万元。比2022年执行增加96.05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增加市本级预算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371.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0.98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增加市本级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项目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减少3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市本级渔政执法经费预算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25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减少市本级预算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5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3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增加农牧业防灾减灾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964.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15.37万元,增长548.22%。主要原因:增加牛羊出售补贴、化肥补贴市级配套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89.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383.66万元,增长167.7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转移支付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二是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三是农机购置补贴。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23年预算数为15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71.71万元,增长529.49%。主要原因:增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物流专项补贴资金,增加市本级农博会、农交会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507.05万元,减少51.32%。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渔业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转移支付渔业监管执法资金增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4230.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05.42万元,增长31.17%。主要原因: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资金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27.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83.32万元,下降46.18%。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6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82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缴费基数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59.12万元,增长9188%。主要原因:新增援藏资金藏鸡研究院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4.4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189.5万元(基本工资265.56万元、津贴补贴784.69万元、奖金87.41万元、伙食补助费5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76.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7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3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6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8.15万元(个人取暖费10.74万元、独生子女费0.58万元、加班补助9.07万元、休假探亲费70.31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52.92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43.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2万元)、住房公积金13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86万元(生活补助1.86万元、驻村生活补贴35.46万元、医疗费补助20.44万元、奖励金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万元)。
公用经费138.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13万元(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3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5万元)、工会经费23.72万元。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10万元,增长24.69%,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良种繁育中心(藏鸡研究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增加工作专项组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25 %,压缩的主要原因:压减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用0万元,保有量4辆,车辆运行费49万元。比2022年相比增加10.5万元,增加27.27%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良种繁育中心(藏鸡研究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增加工作专项组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63.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63.58万元,主要原因:安排高标农田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3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工会经费按工资提取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23.37万元,其中:农药采购498万元,化肥采购2162万元,商品有机肥1000万元,有机化肥542万元,藏鸡研究院建设1339.19万元,其他283.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9个,资金25998.69万元,其中:转移支付资金12026.03万元,地方资金13972.66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29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0.36%。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二、农业农村: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十四、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主体、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对外交流与合作: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二十、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二十一、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个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二十二、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渔业发展: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田建设: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二十六、其他农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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