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批准成立于2019年,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独立区级机构,单位法人王小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42200MB1B8041X5。编制数16人,实有人员12人,在岗12人。领导职位1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人2人(其中技师1人,高级工1人)。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1辆。
1、贯彻执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相关规划计划、政策措施;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政策措施、制度规范、规划计划的调研和起草
2、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及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培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技术机构的技术培训、考核评价、评审验收与检验检测能力综合评价工作。
3、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控项目计划和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业务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评价、能力比对、技术交流、激励机制建立与实施等工作。
4、配合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管理,承办农业征信(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产地合格证明等示范创建和评价工作。
5、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应急处置、专项整治、抽查抽检、农资打假、督导检查和知识产权侵权查处的有关支撑保障工作;开展有关申投诉调查,协同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商研判。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工作,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及农产品包装标识。
7、配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统计工作,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数据信息与发展趋势。
8、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对外合作与技术交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研究工作。
9、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主任办公室、业务办公室、技术办公室、财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4.0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4.05万元。2023年度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3万元,农林水支出38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7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为47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05万元,占100%。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7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63万元,占83%。;项目支出82.42万元,占17%。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收支总预算为474.0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9万元、农林水支出389.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7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9万元,项目支出82.42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执行数增加87.41万元,总比增加23%。财政拨款增加原因为:2022年项目资金未支出部分2023年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4.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9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8.33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389.06万元,占82%;住房保障支出28.57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38.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4万元,增加13%。增加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万元,增减34%。增加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89.0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8.44万元,增加25%。增加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未支出部分2023年预算安排。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8.5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13万元,减少0.5%。减少原因是2022年住房公积金有增资补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6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67.4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2.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1.11万元、津贴补贴166.83万元、奖金17.67万元、伙食补助费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3万元、住房公积金28.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39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1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3万元。
2、公用经费24.16万元,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万元,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1.7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4.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5万元,与2022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
1、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2022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与2022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2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9万元,增加5%。增加原因是增加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本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目标申报。
1、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监管运行费70万元
(1)职能概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农业农村局所属。主要职能为:认真完成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质量监管处、抗灾办、农畜产品质量检疫检测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认真地做好各项上报下达工作;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负责全地区农牧业防抗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和打假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立项依据:根据《山南市高原生物产业百千万工程发展规划》(2017-2020年);《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牧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藏政办发(2016)85号)文件、《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7)3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7)510号)文件、《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山政办发(2017)115号)文件。
(3)绩效目标:完成仪器检定工作;完成农产品检测1150批次。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