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4-09-25 18:05:05 来源: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

3、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 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肉、奶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地方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 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 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 工作,调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提出有关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 后恢复生产。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 议。组织实施各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 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 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 新品种保护 。

12、负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承担农业执法 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 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

(一)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承 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本行 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政策法规与改革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 件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 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局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指导、实施、监督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 革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仲裁管理。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

3、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归口管理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 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 单位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农、专项、事业和拨付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管 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 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拟订地方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配合实施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6、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宅基地管理科)。协调推进乡 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 改革和管理工作。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 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 房利用。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 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 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8、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有关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农药废弃物处置。承担植物检疫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农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参与起草地方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农机作业 安全监管。

9、畜牧水产兽医科(屠宰管理办公室)。起草畜牧业 饲料饲草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生产行业管理。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拟定草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持政策,指导饲草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禽水产种业发展。组织实施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兽医事业发展、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承担执业兽医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疫情管理,依法调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 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

10、农田建设管理科(防灾减灾指导科)。拟订农田建设 规划,提出项目需求建议。指导农田基本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业防灾减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灾害预警预报、灾情统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农业抗灾资金安排和物资采购建议。组织种子、农药、化肥、饲草料等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1、政工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离退休人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12、农业综合执法队。贯彻执行种植业、畜牧业等农来行业系统内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按照中央、区党委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指导意见,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行业系统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执法行政监察工作,承担执法案件的复核工作,负责纠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执法违法、执法不当等行为;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市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基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业领域内执法行为,起草、编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承担农业综合执法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13、藏鸡产业研究院。按照产业立市政策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畜禽产业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藏鸡产业发展、保护、科研、技术服务等职能。

(二)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属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畜牧兽医总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12,980.09万元,支出总计12,980.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6004.36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市农业农村局下达资金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2,980.09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2,980.09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2,98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80.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2,98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07万元,占15.21%;项目支出11,006.02万元,占84.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980.09万元,支出12,980.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04.36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增加,市农业农村局下达资金减少。支出减少6004.36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增加,市农业农村局下达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04.36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增加,市农业农村局下达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66万元,占2.47%;卫生健康支出92.91万元,占0.72%;农林水支出12448.91万元,占95.91%;住房保障(类)支出117.61万元,占0.9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8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24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2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5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62万元、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55.6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8.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在职去世人员死亡抚恤;二是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104.45万元,支出决算为9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4%。其中:21011行政单位医疗75.6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4人、组织调出1人、在职去世1人,导致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250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4%。其中:2130101行政运行1883.57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7.35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507.53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339.62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1.67万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39.17万元、2130119防灾救灾10.61万元、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323.6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4715.83万元、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8.04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15.05万元、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5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058.47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33.4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调减下达到各县(区、市)。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13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6%。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7.6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4人、组织调出1人、在职去世1人,导致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减少。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9.1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4.9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0(类)0(款)0(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0(类)0(款)0(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7万元,完成预算的89.84%,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0.51万元,增长30.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单位下乡任务减少,2023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按实际支出,相比2022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34万元,占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3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维修维护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7.47%。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0.48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单位下乡任务减少,2023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按实际支出,相比2022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6人次;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农田调研工作组氧气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98%。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部农田调研工作组氧气费。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2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06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0%。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绩效自评表:1份

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18635.53万元,执行数为10993.62万元,完成预算的58.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时存在的问题:项目属于连续性项目,影响了当年预算支出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能力水平。(2)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运用。(3)增强对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认识,扎实开展自评各项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34.8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96万元,降低2.85%。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4人、组织调出1人、在职去世1人,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2368.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00平方米(待划转),业务用房6007.14平方米(待划转),其他(不含构筑物)5461.56平方米(待划转)。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七、农业农村: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十九、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主体、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二十四、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二十五、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个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二十六、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耕地建设与利用: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支出。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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