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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下属行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人员编制 52 名。部门领导职数6名,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0名。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有关规划和制度,组织起草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深入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贯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负责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县、乡镇帮扶和监测评估,牵头负责乡村振兴相关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及自治区、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督促资金使用,参与绩效评价,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及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涉农管理和边境搬迁地农牧业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牧业信息化制度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肉、奶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引进、示范、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组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指导农机安全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拟订地方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做好绿色、名特优新、有机等优质农产品认定工作、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贯彻落实涉农知识产权方面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管理和土壤普查工作。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及制度。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地方标准任务。按规定权限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饲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调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提出有关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各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统筹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十三)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推动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案件查办,组织查办相关领域重大和跨区域执法案件。
(十五)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根据授权,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负责完成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强边固防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强边固防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
(十八)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与改革科(执法监督和宅基地管理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机农药管理科)、畜牧水产兽医科(屠宰管理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乡村建设科、农村公共服务科、帮扶科、监督检查科、市场与信息化科(防灾减灾指导科)、农业科技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田建设科、政工人事科等15个机构。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2026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3234.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7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转1658.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90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99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3234.81万元,同比减少267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从市财政下达各县(区、市)并减少上年结转数。其中:2026上年结转1658.98万元,占总预算的7.14%;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75.83万元,占总预算的86.4%;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1500万元,占总预算的6.45%。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3234.81万元,同比减少267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从市财政下达各县(区、市)并减少上年结转数。其中:基本支出3184.71万元,占13.71%;项目支出20050.11万元,占86.2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34.81万元,同比减少2670.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从市财政下达各县(区、市)并减少上年结转数。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1734.81万元(包括上年结转1658.98万元)、政府性基金 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6.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909.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收入21734.81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减少2670.18万元,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从市财政下达各县(区、市)并减少上年结转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734.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6.33万元,占2.05%;卫生健康支出160.41万元,占0.74 %;农林水支出20909.49万元,占96.2%;住房保障支出209.99万元,占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8.5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8.5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6年党建经费纳入该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79.9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8.15万元,增长11.18%。主要是因2026年增加3名遴选人员、组织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经费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30万元,下降37.5%。主要是因2026年预计退休人员减少且2025年职业年金支出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86.52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7.37万元,增长9.31%。主要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布2025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通知精神,公岗人员保险缴费基数从6927.6元提高到元7066.2元,导致全年预算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5.6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59万元,增长6.6%。主要是因2026年增加3名遴选人员、组织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公务员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34.74万元,比2025年执行增加13.54万元,增长11.17%。主要是因2026年增加3名遴选人员、组织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预算数为399.0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02.15万元,下降20.38%。主要是减少了特色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项目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预算数为370.9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84.21万元,增长98.67%。主要是因增加了“十五五”边境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暨乡村全面振兴暨农业强市规划编制、绵羊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520.4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77.12万元,增长12.35 %。主要是因2026年增加3名遴选人员、组织调入2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预算数为475.4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89.28万元,下降37.83%。主要是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企业)物流专项补贴资金减少。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预算数为 5865.8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069.81万元,增长109.79%。主要是增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自治区配套),待任务下达后进行分配。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预算数为264.8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64.8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及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等转移支付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为20.7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53.51万元,下降72.09%。主要减少了新建农药仓库及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预算数为84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21.65万元,下降59.15%。主要是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项目资金减少。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预算数为6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1.72万元,增加20.82%。主要是增加农药采购和本级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采购资金返还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预算数为 47.6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15.94万元,下降70.86%。主要是减少了结转资金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市本级项目资金减。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22.4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77.6万元,下降69.4%。主要是减少人居环境整治奖励资金项目。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预算数为26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5613.35万元,下降95.57%。主要是减少产业集群项目。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预算数为95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450万元,增长90%。主要是增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考核奖励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预算数为9460.2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23.21 万元,增长1.32%。主要是增加农业保险(中央、自治区、市级)项目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09.9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1.11万元,增长11.17%。主要是因2026年增加3名遴选人员、组织调入2人,人员增加导致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8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7.4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174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9.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6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14万元、住房公积金209.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69万元。
公用经费257.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3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3.7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36.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7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61.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工作任务繁重、出差下乡等较多,导致“三公”经费相应增加。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5量,国内公务接待预计 0 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0万元,与2025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2025年、2026年都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150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 。
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74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技术服务预算5万元、“十五五”边境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预算 50 万元、“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暨乡村全面振兴暨强农强市规划编制预算70 万元,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分类发展工作聘请第三方工作机构服务费预算35万元、网络安全等保测评6万元、法律顾问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9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1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75.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一般公务用车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辆车更新购置费。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32个,资金 19932.5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154.66万元,地方资金 15777.93万元。(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费38万元。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4〕50号)、《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藏财农〔2022)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历年国家、自治区各级各类考核反馈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对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实施项目中抽样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2、贡嘎机场乡村振兴馆运营经费44.4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贯彻落实8月12日桑珠次仁市长“要在贡嘎机场新设乡村振兴馆以及依托各景区设立乡村振兴馆(特色农畜产品销售点)”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发挥乡村振兴馆的作用,推动农业农村与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农牧民富裕富足。(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3、扶贫志编纂业务经费138万元,《山南市扶贫志》内容编纂时间跨度为1951年5月23日至2021年2月25日,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反映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至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期间,山南市扶贫事业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经报市财政局进行财政第三方评审,最终审定概算为361.53万元,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718万元。包括市本级高标建设资金1500万元及自治区配套2018万元、有机肥1200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号)《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牧业产业建设项目储备及2022投资计划申报工作通知》(藏农厅发〔2021〕111号)、《自治区政府厅办公印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0〕24号)、《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藏农厅发〔2022〕193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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