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6-01-30 17:19:56 来源:山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相关法律性法规、强化畜禽产业公共服务;加强藏鸡产业发展、保护、科研、技术服务等;开展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拟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专门政策建议;承担藏鸡产业发展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各类开展技术服务,掌握并发布相关产业动态,为培育藏鸡产业提供公共服务;强化联络、分析、预测藏鸡产业及其制品形势,确保全市藏鸡产业健康发展;其他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设立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在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加挂牌子。为理顺管理体制,服务产业发展,便于机构自主发展,将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调整为市农业农村局独立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事业单位类别维持现状,根据发展改革需要及时调整。

第二部分

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山南市藏鸡产业研究院)2026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202.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6.20万元,上年结转6.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 1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2万元、农林水支出1150.84万元、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6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202.67万元,同比增加22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上年结转6.47 万元, 占  0.54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96.20  万元,占  99.46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202.67万元,同比增加22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36.91  万元,占 19.70%;项目支出965.76 万元,占80.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202.67万元,同比增加22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96.20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6.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 1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2万元、农林水支出1150.84万元、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02.67  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增加22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0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 18.75万元,占1.56%;卫生健康支出9.02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1150.84万元,占95.17%;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0.00万元,占0.83%;住房保障支出14.06万元,占1.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预算数为  18.75 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 1.31 万元,增加 7.51  %。主要是正常晋升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 9.02 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增加  0.62万元,增加 7.38  %。主要是正常晋升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  397.73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减少 15.33万元,增加  3.7 %。主要是运行维护费及饲料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预算数为 753.11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增加228.07 万元,增加  43.44  %。主要是项目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预算数为 0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减少 5.6万元,减少100 %。主要是预算科目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 14.06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增加0.98 万元,增加 7.49  %。主要是正常晋升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4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8.7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0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25万元、住房公积金1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6万元。

公用经费 18.1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61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培训费0.8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7万元)共计15.18万元、工会经费2.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3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增加)  0.3  万元,压缩(增长)  11.11   %。

2026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无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我部门(单位)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无

因公出国(境)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202.67  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20.05万元,增加22.39  %。主要原因是   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科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5  个,资金 965.7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965.76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个。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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