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草原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30 18:59:17 来源: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草原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草原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草原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草原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草原技术推广和草原监理执法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地区草原技术推广和草原监理执法事业发展规划,拟订草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宣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授权,对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利用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检查草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审查登记,办理草原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的等级、造册工作,负责办理征用、临时占用草原的有关事宜。

(四)负责对征用草场和建设项目等进行现场勘查;负责参与草原争议调节。

(五)负责检测草原载畜量,组织实施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组织实施禁牧、休牧制度;负责编制全地区草原资源动态监测规划、计划,指导全地区草原生产力测报、草原生态系统变化趋势的监测。

(六)负责草原防火及草原鼠虫害、病虫害、毒草监测预警、调查和防治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草原站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独立区级机构。实有编制数8人,共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职工5人。领导职位2人(其中一级主任科员1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非领导职位1人,四级主任科员2人,科员2人,工人1人(其中固定工1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3辆。草原站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草原防火办、草原监督执法办、财务室。

第二部分

山南草原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草原站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草原站2019年度总收入23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89万元、上年结转36.42万元,支出231.3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6万元、农林水支出17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88.1万元,减少28%。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了项目收入。支出比上年减少88.1万元,减少28 %。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31.31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23.5万元,减少9%,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3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96.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5 %,比2018年增加6.78万元,增加3.6%;

项目支出34.5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5%,比2018年减少30.28万元,减少47 %。

(三)一般公共决算2019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万元,比2018年增加0.33万元,增加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6万元,比2018年增加0.62万元,增加6%;农林水支出179.53万元,比2018年减少27.64万元,减少13%;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比2018年增加3.19万元,增加19%。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万元,其中: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3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4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72万元。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6万元。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1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8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179.53万元。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179.53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3.12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6.91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196.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8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34万元、津贴补贴77.5万元、奖金9.13万元、伙食补助费6.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2万元、住房公积金13.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5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差旅费1.43万元、工会经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3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3.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6万元;

四、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比20183.87万元增加0.13万元,增加3 %。增加的主要原因:下乡任务增加导致油料费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8万元,减少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接待工作组由个人垫付,没有到单位报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8年增加0.21万元,增加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下乡任务增加导致油料费增加 。车辆编制数1辆,车辆保有量1辆。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故无相关数据。

六、2019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9万元、上年结转36.42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6万元、农林水支出17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

七、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9万元、上年结转36.42万元。

八、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231.31万元。

(一)基本支出196.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7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8.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8万元

3.农林水支出145.02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45.0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3.12万元、购房补贴6.91万元

(二)2019年项目支出34.51万元

1.2130104事业运行34.5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10.73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3.8万元,减少26%。主要包括:办公费2.45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差旅费1.43万元、工会经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后勤保障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决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无决算绩效管理项目。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休假探亲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四)财政应返还额度

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即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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