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我局根据《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8〕1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党农发〔2015〕3号)相关要求,结合山南实际,起草了《山南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山南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
联系地址:西藏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snnnjcyb@163.com
联系电话:0893—7825635
传 真:0893—7829020
联 系 人:曾 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