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11-22 18:30:00 来源: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第一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农业农村局概况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下属行政部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农业农村局主要依靠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通过调控市场指导农牧业生产,使农牧业生产由过去单一的生产管理形式走向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从过去农牧业生产下指标、定计划、压任务转变为统筹规划,掌握政策,提供信息,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检验、培训、咨询、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科技普及等具体业务转移给局属各相应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市场信息,质量标准,科技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职能。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为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2000099285938。2018年编制数为38人(包括良繁中心2人),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3人,良繁中心编制2人。2018年末实有36人。局属4个独立核算单位,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山南市畜牧兽医总站,山南市动植物检疫监督所,山南市草原工作站。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山南市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落实促进山南市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山南市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山南市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4、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山南市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山南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申报工作;参与拟订地方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山南市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许可申报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负责渔船、网具的监督管理。

   7、负责山南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山南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按权限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8、承担山南市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山南市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9、管理、发布山南市农牧业经济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10、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山南市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山南市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1、组织山南市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牧业。

   12、制定并实施山南市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指导冬虫夏草采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3、承办山南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11个(含1个事业编制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草原水产科、兽医科(屠宰管理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科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抗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事业:市畜禽良繁中心(全额)。编制人数38人,实有人数36人。

(三)工作任务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综治维稳、政风行风、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后勤保障及对外接待等工作。

  2、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千部工作,指导所展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千部工作;负责局机关与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3、种植业管理科

  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牧业的相关工作;负贵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组织植物检疫有害生物的普查;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指导农垦事业管理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技术改造、产业开发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提出本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

  4、畜牧草原水产科

  拟订全市畜牧、草原、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渔业水域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草原监理、草原资源监测、草场承包、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禁牧等工作;组织、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防火、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等工作;承担饲料和草原监督管理;负责提出相关行业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5、兽医科(屠宰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纸实施;承担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工作;承担执业兽医资格考务及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认定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的扑灭;负责提出动物卫生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承担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农牧业产业化科

  拟订全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农畜产語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指导农村多种经营业发展;承担市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认定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拟订全市农牧业和农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与结构调整工作;承担重大农牧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归口管理的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订实施方粲并指导实施;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拟定全市农牧业发晨战略、规划及计划,统筹管理全市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拟定市农牧业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7、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

  承办全市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农牧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掠和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牧业教育学会工作;承担市薪柴替代农村沼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市农牧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农牧民增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建议;协调、组织农牧业综合执法,承担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牧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以及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建议,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承办农牧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软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负责农牧业统计工作。

  8、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设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牧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落实推行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确定的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负责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在农田、场上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9、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抗灾办公室)

  组织实施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和信息提供工作;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申报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农数业抗灾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农牧业抗灾工作预案,建立全市农牧业灾害分级预警响应机制;拟订全市抗灾资金安排和种子、农药、化肥、饲草料等防抗灾物资购置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救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数据统计等工作。提供农情信息,组织种子、农药、化肥、饲草料等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0、计划财务科

  编报全市农牧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参与农牧业基本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负责编报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和各项支农、专项、事业和拨付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贵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工作,并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农牧业援藏、涉农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局托管破产企业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工资、“五险金”工作。

  11、事业:市畜禽良繁中心(全额)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畜禽良种繁育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贯彻落实《种畜种禽管理条例》;负贵辖区内优良品种种质测定和生产性能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优良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开展畜禽品种登记和良种登记工作,培育畜禽新品种;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的胚胎、冷冻精液;为全市畜禽养殖户提供优秀种牛胚胎、冷冻精液及鸡苗等公共产品;开展畜禽养殖管理技术研究,编制畜禽养殖技术标准和规程,组织各县畜牧技术部门推广畜禽饲养、管理、繁殖和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新技术;分析、预测全市畜禽养殖业产销形势,为农牧民提供产销技术培训、指导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

  

第二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农牧局2018年度总收入13,72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04.05万元、上年结转4,317.04万元,比上年增加3,358.16万元,增长32.4%,总支出9,533.8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8万元、农林水支出9,275.90万元、住房保险支出83.48万元、结转结余4,187.21万元,比上年减少129.83万元,减少3%。减少的主分原因:各项目支出增加。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533.88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3,805.57万元,增加66.43%,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自治区提前告知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

(二)一般公共决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33.8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35.83万元,占总支出数的12.96 %,比2017年减少181.21万元,减少12.79 %;减少的主要原因: 2017年补缴以前年度各类保险。

项目支出8,298.05万元,占总支出数的87.04%,比2017年增加3,986.78万元,增加92.47 %,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自治区提前告知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

    (三)一般公共决算2018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3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2万元,比2017年减少78.95万元,减少39.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8万元,比2017年增加14.39万元,增加36.26%。农林水支出9,275.90万元;比2017年增加3,874.58万元,增加71.73 %。住房保障支出83.48万元;比2017年减少4.45万元,减少5.06 %。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2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4.53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8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64万元、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89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35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5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49万元。

2. 210卫生健康支出54.08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4.0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9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14万元。 

3. 213 农林水支出9275.90万元。其中:21301农业9,275.9万元、2130101行政运行1,262.85万元、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47.6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390.25万元、2130110执法监管3万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5.01万元、2130119防灾救灾2,309.18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667.41万元、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696.17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74.15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810.28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83.48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83.48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1.38万元, 2210203购房补贴22.1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1,520.8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01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5.42万元、津贴补贴499.46万元、奖金41.72万元、伙食补助费1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9万元、住房公积金61.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7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6.08万元、印刷费1.59万元、咨询费25万元、水费3.25万元、电费9.09万元、邮电费4.89万元、取暖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25.83万元、维修(护)费4.84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2.31万元、公务接待费2.87万元、劳务费4.83万元、工会经费12.74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3万元、其他交通费0.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5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4.23万元、医疗费补助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5万元等。

四、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2.4万元,比2017年34.09万元,减少1.69万元,减少4.96%。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87万元。比2017年减少4.25万元,减少59.69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接待42 批349  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3万元,比2017年增加2.56万元,增加9.49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工作任务重,车辆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维修维护费用较高;二是2018年农业农村局驻村点更换至措美县高寒偏远且驻村点分散、路况差、工作队车辆油料费及车辆维修费,费用偏高。

车辆编制数6辆,车辆保有量5辆。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故无相关数据。

  六、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72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0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4317.04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33.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2万元,2017年减少78.95万元,减少39.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8万元,比2017年增加14.39万元,增加36.26%。农林水支出9,275.90万元;比2017年增加3,874.58万元,增加71.73 %。住房保障支出83.48万元;比2017年减少4.45万元,减少5.06 %。结转结余4,187.21万元。

   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72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0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4,317.04万元。

    八、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9,533.88万元。

  (一)基本支出1,235.83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2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4.53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8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64万元、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89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35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5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49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08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4.0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9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14万元。

3. 农林水支出 农业2130101行政运行977.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3.48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83.48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1.38万元, 2210203购房补贴22.1万元。

  (二)2018年项目支出8,298.05万元

  1.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01行政运行285万元

2.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47.6万元

3.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08病虫害控制390.25万元

4.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10执法监管3万元

5.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5.01万元

6.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19防灾救灾2,309.18万元;

7.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667.41万元;

8.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696.17万元;

9.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74.15万元;

10. 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810.2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452.62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196.79万元,增加76.92 %。主要包括:办公费316.08万元、印刷费1.59万元、咨询费25万元、水费3.25万元、电费9.09万元、邮电费4.89万元、取暖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25.83万元、维修(护)费4.84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2.31万元、公务接待费2.87万元、劳务费4.83万元、工会经费12.74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3万元、其他交通费0.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决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决算绩效管理项目1个。

畜禽良种繁育中心藏鸡科研及运作经费180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藏鸡是我市特色产业之一,但藏鸡大规模集中繁育一直以来是业界的老大难问题,就是因为藏鸡育种作为藏鸡规模化养殖的一个瓶颈,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农牧局畜禽良种繁育中心予以研究破解,在保种选育中取得一手资料,保证为养殖户在藏鸡产业发展中提供足够鸡苗和养殖技术,给予了180万元的科研及运作经费支持。

2、项目年度目标

因为藏鸡集中大规模育种在西藏尚无成功经验可循,我中心只能根据前几年藏白鸡集中规模孵化的经验摸着石头过河,从原始记录开始,目标是掌握基本参数,不断优化育种技术,因此,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采取高标准严要求的方式,受精率91.4%,孵化率78.5%,育雏成活率91.8%的目标,努力在育种过程中清除疫病,提高生产性能。

3、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1)本项目2018年任务为20000只。实际入孵41988实际受精38363枚,平均受精率达到91.37%;孵化出雏30100羽,平均孵化率78.5%;实际养殖成活27632(发放17362羽,未发放8350羽,预留种鸡1920羽),成活率达到92%。其中因农网改造等原因经常长时间不定时停电造成弱鸡较多5070羽,平均育雏成活率91.8%。

2)二期维修工程中标价796,123元。完成了1、2、7#鸡舍改造,3、4、10、12、13、14、15#鸡舍改造,5、6#鸡舍改造,11#鸡舍改造,16、17#鸡舍改造,8、9#宿舍改造.总体电气工程,箱式变压器500KVA维修工程。2、围墙维修71米。中标价83,221.77元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实行“谁签字、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资金使用公开,并上报局党组,尤其在重大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在项目实施中,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在局党组的带领下,严格程序管理,日常消耗品按照财政采购中心要求实行报备制度,土建维修工程,按照招标制度,通过财政评审中心招投标后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及设计方案全程监督,严格按设计及使用要求验收项目,达到并超过了工程质量要求,保障了功能。

2)项目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不仅建立了台账供日常检查,更是在全过程中随时抽检,包括抽检台账,实地查看,并结合实际工作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8、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本项目2018年任务为20000只。实际入孵41988实际受精38363枚,平均受精率达到91.37%;孵化出雏30100羽,平均孵化率78.5%;实际养殖成活27632(发放17362羽,未发放8350羽,预留种鸡1920羽),成活率最高达到92%。壮大合作社6家,发展养殖散户2000户,并做到养殖户增收增效,所有养殖户对鸡苗质量满意度达到95%,对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提供的饲养管理服务满意度达到90%,均达到或超出完成目标。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做到不污染环境。

该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利润和使用水平为1.79%,并且可以持续滚动实现增收。预计促进全市群众增收363万元,市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实现了鸡苗、鸡蛋、淘汰鸡收入超过预期(40万元)的31,008.56元的收入目标,并按财务制度上缴国库,超额完成绩效目标。

2)社会效益

在社会效益方面,可以改变群众对传统藏鸡养殖项目的可持续性,为山南市藏鸡产业壮大奠定坚实基础,有效促进山南市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该项目的实施也为广大科研人员提供了大量一手资料,为我市畜牧业科技发展奠定了技术支撑。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资金支出3,998.22万元。

防抗灾物资及农药采购3,998.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工资福利(项)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加班补助、伙食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主要用于退休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十、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十一、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实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十五、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反映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十六、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十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八、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其他农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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